律师解析:
解除拒
签合同员工的责任承担,要分不同情况判断。
如果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签
劳动合同,且是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员工还是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
劳动者终止
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但要依法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
劳动报酬。
要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员工拒签,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当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和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时再以员工拒签为由
解除劳动关系,可能构成
违法解除,用人单位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
案情回顾:小胡
入职某公司后,公司要求其
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书面通知小胡签合同,小胡无正当理由拒签,公司书面通知其终止劳动关系。另有小许入职公司,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时公司让其签合同小许拒签,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还有小丽入职满一年公司未与其签合同,后以小丽拒签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三人就经济补偿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胡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公司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应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符合法律规定。
2、小许入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拒签合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需按其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3、小丽入职满一年公司未签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以其拒签为由解除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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