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及
合同到期后解约
劳动合同的
赔偿,不同情况有不同
处理方式。
医疗期内
劳动合同到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合同要延续到医疗期满。医疗期满后,要是
劳动者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
月工资后,能
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给劳动者
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如果单位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不符合法定情形解约,劳动者能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
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单位不用
支付经济补偿;要是单位不续订,就需按上述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遇到这类情况,先了解自身权益,可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
申请劳动仲裁。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单位工作,劳动合同到期时正处于医疗期。医疗期满后,单位认为小朱不能从事原工作,也无法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便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小朱解除劳动合同。小朱认为单位是
违法解除,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而单位则认为自己是合法解除,只需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应续延至医疗期满。医疗期满后,若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
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例中若单位情况属实,其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的做法合法。
2、若单位不符合法定情形解约,属于违法解除,小朱要求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合理。若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小朱不同意则单位无需支付补偿;单位不续订则需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