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关系精选解答 > 停薪留职后还能不能和别的单位建劳动关系

停薪留职后还能不能和别的单位建劳动关系

时间:2026.10.01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863人
律师解析:
停薪留职人员能和别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停薪留职指职工离开单位,企业保留其公职,双方约定职工不享受工资等相关待遇,但劳动关系仍然存续。按照法律规定,这类人员和新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停薪留职人员到新单位工作后,和新单位的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新单位要履行用人单位义务,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同时,停薪留职人员在新单位也享有劳动者权利,如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休息休假等。
停薪留职人员得处理好和原单位、新单位的关系。要遵循和原单位签订的停薪留职协议约定,也要遵守新单位的规章制度。要是因为建立新劳动关系,对完成原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原单位提出后仍不改正,原单位可依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单位停薪留职人员,其与原单位保留公职,不享受工资等相关待遇但劳动关系存续。之后小朱到小胡所在单位工作,小胡认为小朱与原单位有劳动关系,和自己单位只能是劳务关系,拒绝与小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小朱则认为自己与新单位应是劳动关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停薪留职人员与新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应认定为劳动关系。所以小朱与小胡所在单位构成劳动关系。
2、新单位需要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因此小胡所在单位应与小朱签订书面合同并缴纳社保。
3、小朱作为停薪留职人员,需处理好与原单位和新单位的关系,遵循原单位停薪留职协议约定并遵守新单位规章制度,若影响原单位工作且拒不改正,原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