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离职一年通常还能
申请仲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申请
仲裁时效是一年,从
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那天起算。
要是离职时就清楚自身权益受损,从离职日起算,满一年后申请仲裁,且不存在时效中断、中止情况,一旦对方以已过仲裁时效抗辩,
仲裁委可能不受理或驳回请求。
不过,存在时效中断情形。像当事人一方向对方
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会重新计算。若因
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无法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会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继续计算。
由此可见,离职一年后并非一定不能仲裁,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时效有无中断、中止。要是不确定,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案情回顾:小朱从公司离职一年后,认为在职期间公司未足额支付
加班费,损害了其权益,于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公司以已过仲裁时效为由进行抗辩。小朱称离职后曾多次向公司主张权利,仲裁时效应重新计算,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小朱离职时就知道权益受损,且无时效中断、中止情形,公司的时效抗辩可能成立,仲裁委可能不受理或驳回请求。
2、若小朱能证明存在时效中断情形,如向公司主张权利等,仲裁时效会重新计算。若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导致时效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所以,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本案仲裁时效是否中断、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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