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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6.09.30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929人
律师解析:
领取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要满足这些条件。
先得完成工伤认定。职工要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且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有一定伤残等级,一般是五级至十级伤残。
接着是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这补助金是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给工伤职工的补偿,得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也就是要解除或终止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另外,职工要按规定享受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配套的,前者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用于职工后续可能的医疗支出,后者由用人单位支付,用来弥补职工因工伤在就业方面可能遇到的困难。
满足这些条件后,工伤职工就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各地不一样。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七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后,小朱与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且已按规定享受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但小朱向单位要求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时,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经过工伤认定且评定了伤残等级,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还享受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符合领取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条件。
2、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有义务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拒绝支付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小朱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具体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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