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
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外,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给劳动者
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
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
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
要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算,补偿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在补偿流程方面,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要提前告知劳动者是否
续签。若不续签,
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要出具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十五天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同时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要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工作多年,其
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未提前通知小朱是否续签,
合同到期后直接终止了与小朱的
劳动关系,也未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更没有为小朱办理档案和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也未支付经济补偿。小朱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公司却以小朱不符合补偿条件为由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公司未举证证明符合无需补偿的情形,应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按小朱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小朱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3、公司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提前通知小朱是否续签,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小朱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小朱也应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