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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本人工资的计算规定是如何的

时间:2026.09.18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018人
律师解析:
工伤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遇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计算时,若职工工作已满十二个月,就以这十二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作为本人工资。这里的缴费工资,是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工资,目的是确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要是职工工作不满十二个月,就按实际工作月数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来计算本人工资。若工作不满一个月,有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的,按约定计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计算;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按同工同酬原则确定。
当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时,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本人工资直接关系到工伤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所以,准确计算本人工资,对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不幸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小朱工作刚满8个月,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的这8个月缴费工资各不相同。单位认为应按最低缴费工资计算小朱工伤本人工资,而小朱觉得应按8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工伤本人工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小朱工作不满十二个月,应按实际工作月数即8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本人工资,所以单位按最低缴费工资计算的做法错误。
2、准确计算本人工资关乎工伤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按正确方法计算小朱的工伤本人工资才能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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