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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仲裁终局裁决的情形是哪些

时间:2026.09.17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1258人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有两类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属于终局裁决。一类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且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争议;另一类是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产生的争议。
对于非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若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将不予受理,也就是说一般仲裁案件的裁决是终局的。
要是当事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裁决存在以下情形,比如没有仲裁协议、裁决事项不在仲裁协议范围内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裁决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等,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如果遇到仲裁相关问题,当事人要及时收集证据,判断自己的案件类型和裁决情况,符合条件的可依法申请撤销裁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公司因劳动报酬产生争议,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公司支付小朱劳动报酬,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公司不服,认为仲裁程序存在问题,想再次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小朱则认为仲裁是终局裁决,公司不应再纠缠。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本案属于追索劳动报酬且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所以公司不能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2、若公司能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存在如没有仲裁协议、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法定情形,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但目前公司仅认为仲裁程序有问题,未提供证据,所以不能随意否定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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