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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期间上下班路上受伤算不算工伤

时间:2026.09.14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 阅读:1458人
律师解析:
出差期间上下班路上受伤,通常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应认定为工伤。出差属于因工外出,员工工作时间和场所特殊,从暂时居住地到工作地点的上下班途中,属工作所需合理活动范围。
所以,员工在出差地上下班路上受伤,大多会被认定因工作原因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但要是员工受伤是本人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导致,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若遇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用人单位没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自行申请。申请时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

案情回顾:

小朱受公司安排出差,在出差地从暂时居住地前往工作地点的路上不慎摔倒受伤。小朱认为自己是在出差期间上下班路上受伤,应认定为工伤,但公司却以小朱受伤原因不明为由,拒绝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小朱遂决定自行申请。

案情分析: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出差属于因工外出,小朱从暂时居住地到工作地点的上下班途中属于因工作所需的合理活动范围,其受伤一般应认定为工伤。
2、若小朱受伤并非本人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导致,就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未申请,工伤职工小朱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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