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员工
被公司辞退,在什么情况下能拿到“N+1”补偿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N”是指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每满一年,公司就要支付一个
月工资,“1”则是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第一种情况,如果员工生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结束后,既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无法从事公司另外安排的工作,公司在合理安排后问题仍无法解决,此时
辞退员工,就需要支付“N+1”补偿。
第二种情况,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员工还是不能胜任,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得给“N+1”补偿。
第三种情况,当
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像企业迁移、被兼并等,导致原合同没法履行,公司和员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又达不成一致,
公司辞退员工也应给予“N+1”补偿。员工遇到这些情况,要清楚自己的权益,维护好自身利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近期,小朱因患病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另行安排工作他也无法胜任。公司决定辞退小朱,但小朱认为公司应给予补偿,而公司起初不同意,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
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小朱符合该情形,公司有权解除与小朱的劳动合同。
2、在此种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给予“N+1”补偿。小朱工作3年,“N”为3,即3个月工资,“1”为额外一个月工资,所以公司应支付小朱4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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