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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解除劳动赔偿多少

时间:2026.07.18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024人
律师解析:
员工患病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员工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不然就算违法解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位得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赔偿金。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医疗期结束了,员工既干不了原来的工作,也干不了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单位要给经济补偿,算法和上面一样。
除此之外,单位还得给员工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要是员工患了重病或者绝症,医疗补助费还得增加。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员工遇到这类情况,可对照上述规则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公司员工,工作期间患病。公司在小朱医疗期内就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小朱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要求公司给予赔偿。而公司则认为小朱患病无法正常工作,解除合同合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员工在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该公司在小朱医疗期内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小朱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小朱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2、若医疗期满小朱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解除合同,同时需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同上。此外,公司还应给予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若小朱患重病或绝症,还应按规定增加医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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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法律顾问黄健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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