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
仲裁作出裁决的时间是有法律规定的,大家要心中有数。一般来说,从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开始算,仲裁庭要在四十五天内结束
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要是案情复杂,经过
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能延期,并且会书面通知
当事人,但延期最多不能超过十五天。这意味着,正常情况下仲裁庭最长六十天就得作出裁决。
这里要注意,时间是从受理申请起算,不是从开庭结束开始。要是有鉴定等情况,鉴定的时间不算在仲裁
审理期限内。如果仲裁庭超过了规定时间还没作出裁决,当事人可以就这个劳动争议的事儿去人民
法院起诉。
大家在仲裁过程中要留意进展,如果超过了前面说的期限还没收到裁决结果,就可以和仲裁委联系,问问具体情况。要是还是解决不了问题,就可以通过
诉讼途径依法解决
纠纷。
案情回顾:小朱因
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仲裁委受理了其申请。
开庭审理结束后,小朱一直未收到裁决结果。超过了四十五日,小朱认为仲裁委
逾期未作出裁决,准备
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仲裁委称案件复杂已获批延期十五日,目前仍在正常审理期限内,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通常应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延期的,经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即正常最长六十日内应作出裁决,且计算时间从受理申请开始,非开庭审理结束。
2、若存在鉴定等情形,鉴定期间不计入仲裁审理期限。若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小朱可先与仲裁委沟通了解情况,若确实逾期,可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