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员工主动
辞职,也就是单方面辞退,通常是没有补偿的。不过在一些法定情形下,员工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就得给
经济补偿。
比如单位没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没及时足额发
工资;没依法给员工交
社保;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损害员工权益;通过
欺诈、
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让员工违背真实意愿签或变更合同,导致
合同无效;还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员工能
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况。另外,单位用
暴力、威胁或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或者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员工解除合同也能拿补偿。
经济补偿按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算,满一年给一个
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比如工作11年,单位就要给11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员工在
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单位工作11年。工作期间,单位未依法为小朱缴纳
社会保险费。小朱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
支付经济补偿。单位认为小朱是主动辞职,不应支付补偿,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
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单位未依法为小朱缴纳社保,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小朱工作11年,单位应支付1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小朱在
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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