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方是否要对受伤工人进行
赔偿,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包工头有施
工资质,工人和包工头就形成了
劳务关系。通常,工人工作时受伤,由包工头担责。不过,要是厂方在定作、指示或者选任上有过错,像明知道包工头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还让他施工,厂方就得承担相应赔偿。
若包工头没有相关资质,厂方把工程发包给这样的包工头,这发包行为是
违法的。工人工作中受伤,厂方和包工头要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受伤工人既可以找包工头索赔,也能找厂方索赔,厂方赔了之后可以向包工头
追讨。
要是工人受伤不是因为工作,而是自身疾病等原因,厂方一般不用赔偿。要是
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人受伤,由第三人赔偿。要是厂方在安全保障等方面有过错,也得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总之,厂方是否担责,要综合各种情况判断。大家遇到这类问题,可以详细咨询专业人士。
案情回顾:小许是包工头,有施工资质,小何是其雇佣的工人。厂方将工程交给小许施工,小何在工作时受伤。小许认为自己应担责,但厂方在指示上有过失,也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厂方则觉得自己
无责。另一种情况,小胡也是包工头但无资质,小丽是其雇佣的工人,厂方将工程发包给小胡,小丽工作时受伤,小丽要求厂方和小胡连带赔偿,厂方认为不应
承担连带责任。还有小静在工作中因自身疾病晕倒,厂方认为不应赔偿。
案情分析:1、对于小许和小何的情况,若厂方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没有过失,则由包工头小许承担
侵权责任。
2、小胡无资质,厂方将工程发包给小胡违法,厂方和小胡需对小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厂方赔偿后可向小胡追偿。
3、小静因自身疾病受伤,厂方一般无需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