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合理使用抗辩包含叙述性使用和指示性使用。叙述性使用是对本商品通用名称等的正当使用,指示性使用是为说明商品用途等合理利用他人商标。
(2)在先使用抗辩规定,在商标注册人申请前,他人已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先使用有一定影响的近似商标,可在原范围继续使用。
(3)权利用尽抗辩指出,商标权人或其许可人首次投入市场的商品,他人合法取得并销售不构成侵权。
(4)非商业性使用抗辩强调,未用于商业活动、无商业目的的商标使用不构成侵权。
提醒:
不同抗辩方法适用条件不同,遇到商标侵权纠纷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判断适用的抗辩方式,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2-03 19:18:01 回复
咨询我
(一)合理使用抗辩:当使用本商品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等,或为指示商品服务用途合理使用他人商标时,可主张这属于正当使用。
(二)在先使用抗辩:若在商标注册人申请前,已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先于其使用相同或近似且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能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
(三)权利用尽抗辩:商标权人或其许可人将商品首次投入市场后,合法取得该商品并销售的,不构成侵权。
(四)非商业性使用抗辩:未将商标用于商业活动,无商业目的的使用不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九条,注册商标中含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该使用人有权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商标注册人无权禁止,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2026-02-03 19:16:25 回复
咨询我
商标侵权抗辩方法如下:
1.合理使用:分叙述性使用和指示性使用。叙述性使用是用商品通用名称等,属正当使用;指示性使用是为说明用途合理用他人商标。
2.在先使用:在商标注册人申请前,他人已使用有一定影响的近似商标,可在原范围继续用。
3.权利用尽:商标权人首次投市场的商品,他人合法取得并销售,不侵权。
4.非商业性使用:未用于商业活动、无商业目的的使用,不构成侵权。
2026-02-03 19:15:04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商标侵权抗辩方法有合理使用抗辩(含叙述性使用和指示性使用)、在先使用抗辩、权利用尽抗辩和非商业性使用抗辩。
法律解析:
合理使用抗辩包含叙述性使用和指示性使用。叙述性使用是对本商品通用名称等的正当使用;指示性使用是为指示商品或服务用途等合理使用他人商标。在先使用抗辩指在商标注册人申请前,他人已在同类或类似商品上先使用且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可在原范围继续使用。权利用尽抗辩是商标权人或其许可人将商品首次投入市场后,他人合法取得并销售不构成侵权。非商业性使用抗辩是未用于商业活动、无商业目的的使用不构成侵权。这些抗辩方法为可能面临商标侵权指控的人提供了合法的应对途径。如果在实际生活中遇到商标侵权相关问题,不确定如何运用这些抗辩方法,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3 18:34:25 回复
咨询我
商标侵权抗辩方法多样且各有适用情形。合理使用抗辩涵盖叙述性使用和指示性使用,前者使用商品通用名称等属正当,后者为指示用途合理使用他人商标。在先使用抗辩中,在商标注册人申请前已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可在原范围继续使用。权利用尽抗辩指商标权人首次投放商品后,他人合法取得并销售不侵权。非商业性使用抗辩强调未用于商业活动、无商业目的的使用不构成侵权。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企业应了解各类抗辩方法,在面临商标侵权指控时,依据实际情况准确选择适用的抗辩方式。
2.对于在先使用的情况,要保留好先使用且有一定影响的证据。
3.销售商在进货时确保商品来源合法,以便在必要时主张权利用尽抗辩。
4.若使用商标并非出于商业目的,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
2026-02-03 18:01: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