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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超三月,工资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时间:2026.05.15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978人
律师解析:
工伤超过三个月,工资咋算呢?其实是按照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规定来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要是职工因为工作受了伤或者得了职业病,得暂停工作去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得按月支付工资,而且工资待遇和原来一样。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能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所以,工伤超过三个月还在停工留薪期内的话,工资就按照受伤前的待遇算。
这里说的原工资待遇,是正常出勤时劳动者该拿到的工资,像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都算,但加班工资不算。打个比方,职工受伤前月工资是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组成的,那在停工留薪期,单位就得把这几项加起来按月支付。
要是单位没按规定支付工资,职工可以和单位协商,也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工伤已超过三月。小朱认为自己仍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按照受伤前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在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工资。但单位仅支付了基本工资,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希望单位按规定补足工资。

案情分析: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若小朱仍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
2、原工资福利待遇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小朱受伤前月工资含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单位仅支付基本工资不符合规定。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小朱可通过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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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琪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杨琪律师执业经验丰富,专注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工伤、民商事争议解决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现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杨琪律师法律功底扎实、专业娴熟,思维敏捷、逻辑清晰,擅长各类法律文书撰写与案件办理,办案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善于运用诉讼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高效化解纠纷,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曾为知名教育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成功追回超600万元著作权赔偿款,并定制系统化维权方案,实务能力突出。 杨琪律师始终以专业、专心、务实高效为服务宗旨,耐心沟通、恪守诚信,深得当事人信任与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因日常需出庭、赴办案机关及看守所处理案件,若咨询紧急,建议直接电话沟通,以便及时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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