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五个工作日该咋算呢?这可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首先要知道,这五个工作日通常不是从责任
认定书出具当天开始算。按照法律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是不算在期间内的。也就是说,出具责任认定书的当天不算,得从第二天开始起算。
这里说的工作日,指的是
国家法定工作日,
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是不算在内的。举个例子,如果责任认定书在周一出具,那就从周二开始算,周二是第一个工作日,然后依次往后推。要是这期间没碰到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到第六个工作日就截止。
但要是计算过程中遇到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就得顺延相应的天数。比如碰到周六、周日,这两天就不算工作日,得跳过,接着往后算,直到凑满五个工作日。
所以,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五个工作日的计算,是从出具的次日开始,按工作日累计计算的。大家在处理相关事务时,一定要算准时间,避免错过重要期限。
案情回顾:小朱收到一份责任认定书,他认为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五个工作日应从出具当天开始计算,而小胡则认为不应按出具当天计算。小朱觉得当天收到就应开始算,这样能尽快完成后续流程。小胡则坚持按照法律规定,期间开始的日不计算在内,应从出具后的次日开始算。双方为此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所以责任认定书出具的当天不算入五个工作日内,应从出具后的次日开始起算。
2、工作日是指国家法定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若计算过程中遇到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需跳过并顺延相应天数,直至满五个工作日为止。因此小胡的观点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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