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裁员赔偿款和
工资是能够同时发放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说法,单位要是
解除劳动合同得给
经济补偿,那就得在工作交接办完的时候把钱给了。
工资呢,得按照和员工约定好的日子给,而且至少每个月给一回。
2、从法律层面看,并没有不许把裁员赔偿款和工资一块发的规定。
在实际里,单位为了让流程简单点、提高办事效率,少和员工沟通,常常会把裁员赔偿款和工资在同一个时间发给员工。
这么做,员工收钱方便,单位做财务处理也容易。
3、要是单位想分开来发,那也得按照各自的支付要求来。
工资必须按时、一分不少地给,裁员赔偿款得在工作交接弄完的时候马上给。
要是单位没按规定给工资或者裁员赔偿款,员工可以先跟单位商量。
要是商量不成,能去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去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以此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被
公司裁员,公司与小朱约定好工资发放日期。但在办理工作交接时,对于裁员赔偿款和工资的发放时间产生争议。公司认为可同时发放以简化流程,小朱则担心同时发放会影响
赔偿款数额,希望分开发放。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应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工资按约定日期支付且至少每月一次。法律未禁止裁员赔偿款和工资同时发放,公司为简化流程选择同时发放并无不妥。
2、若公司选择分开发放,工资需按时足额发放,裁员赔偿款在工作交接完成时及时支付。若公司未按规定支付,小朱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