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7级
工伤伤残赔偿分两部分。
首先,
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本人
工资。
2.劳动或
聘用合同到期,或职工主动解约,工伤保险基金给一次性
工伤医疗
补助金,单位给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省级政府定。
3.本人工资是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按300%算;低于60%,按60%算。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7级工伤。小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小朱与单位的
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小朱打算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在
赔偿问题上,小朱和单位就本人工资的计算标准产生争议。单位认为应按小朱实际
月工资计算,而小朱认为应按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7级工伤伤残赔偿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另一部分是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2、这里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计算。所以小朱主张按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是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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