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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离职,工资是否一次性结清

时间:2026.03.26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020人
律师解析:
1.试用期员工离职,工资要一次性结清。
按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单位就得付清工资。
2.试用期员工解除合同,要提前三天告知单位。
单位有按时足额付薪的责任,员工离职,单位需一次付清试用期全部工资。
3.若单位没结清,员工可先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在某公司试用期工作一段时间后决定离职,提前三日通知了用人单位。然而,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公司并未一次性结清小朱试用期的工资。小朱认为依据法律规定,公司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而公司则称需按照公司流程分批次发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该公司未一次性结清小朱试用期工资的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
2、若该公司坚持不一次性结清工资,小朱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若协商不成,小朱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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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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