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在收到申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若伤情复杂、涉及专业多,期限可延长30日。
2.鉴定结论作出后,会及时送达申请单位和个人。
3.对结论不服,可在收到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该委员会在受理申请后,因小朱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在第90日才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给小朱及其所在单位。小朱对该鉴定结论不服,认为时间过长影响结果准确性。
案情分析:1、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但因小朱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按规定可延长30日,所以其在第90日作出结论符合法律规定。
2、小朱若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且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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