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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半年有余能不能选择被迫离职

时间:2026.02.18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217人
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若拖欠工资半年多,劳动者被迫离职
用人单位没及时足额给报酬,劳动者可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单位以拖欠工资为由被迫离职。
被迫离职后,劳动者有权要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一年给一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给半月工资。
劳动者要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来维权。

案情回顾:

小胡在一家单位工作,单位却拖欠工资半年有余。小胡认为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自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便书面通知单位以拖欠工资为由被迫离职,之后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小胡书面通知单位被迫离职符合规定。
2、被迫离职后,小胡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
3、小胡需保留好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据,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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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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