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公司
承包人
欠薪,有合法用人主体资格的承包人通常承担支付
工资责任;
不具备合法用人主体资格的,公司承担清偿工资
连带责任。
劳动者可协商、投诉或
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
劳动法律规定,当承包人有合法用人主体资格时,其与劳动者形成
劳动关系,自然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义务,所以由承包人承担支付工资责任。
而当承包人不具备合法用人主体资格,公司将业务发包给这样的承包人存在过错,且劳动者实际是为公司工作,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公司需承担清偿工资连带责任。
劳动者遇到欠薪情况,可先尝试与承包人、公司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责任主体支付欠薪及相应
赔偿。
如果您在实际中遇到此类复杂的
劳动纠纷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公司将部分业务承包给小李。工程结束后,小李
拖欠小朱等多名
员工工资。小李有合法用人主体资格,认为应由自己承担支付工资责任;而公司觉得与小朱不存在直接劳动关系,不应担责。双方就工资支付责任主体产生争议,小朱等员工工资迟迟未得到支付。
案情分析:1、若承包人小李有合法用人主体资格,其与小朱等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依据劳动法律规定,小李通常应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需按时足额支付小朱等人工资。
2、若承包人小李不具备合法用人主体资格,公司将业务发包给不具资格的小李存在过错,公司需承担清偿工资的连带责任。小朱等劳动者可先与小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责任主体支付欠薪及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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