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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签了合同是否能随时走人

时间:2026.02.15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288人
律师解析:
结论:
试用期签合同后不能随时走人,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擅自离职造成损失要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劳动者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此规定是为让用人单位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工作,防止因人员突然离职影响正常运营。
若劳动者未提前通知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招收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生产经营和工作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因此,试用期想离职,要按规定提前三日告知单位。
如果对试用期离职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权益和避免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

小朱与某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后,工作一段时间觉得不适应,打算立刻离职。公司告知他需提前三日通知才能离职,小朱认为试用期可以随时走人,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未听公司劝告直接离开,公司以小朱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目的是保障用人单位能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工作,避免影响正常运营。小朱未提前三日通知属于擅自离职。
2、若劳动者未提前通知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所支付的费用、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所以公司要求小朱承担赔偿责任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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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琪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杨琪律师执业经验丰富,专注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工伤、民商事争议解决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现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杨琪律师法律功底扎实、专业娴熟,思维敏捷、逻辑清晰,擅长各类法律文书撰写与案件办理,办案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善于运用诉讼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高效化解纠纷,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曾为知名教育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成功追回超600万元著作权赔偿款,并定制系统化维权方案,实务能力突出。 杨琪律师始终以专业、专心、务实高效为服务宗旨,耐心沟通、恪守诚信,深得当事人信任与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因日常需出庭、赴办案机关及看守所处理案件,若咨询紧急,建议直接电话沟通,以便及时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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