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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资被拖欠,负责人要承担责任么

时间:2026.02.05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358人
律师解析:
1.公司拖欠工资,负责人担责情况不同。
法定代表人若在公司恶意欠薪中有过错,如滥用职权致资金链断裂,可能担责;
普通管理人员正常履职无故意欠薪行为,通常无需担责。
2.公司需承担支付工资责任。
劳动者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仲裁维权。
若公司拒不支付报酬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相关负责人或受刑事处罚
3.劳动者应积极维权,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负责人是否担责视具体情况而定。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等数名员工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却拖欠他们数月工资。员工们找到公司负责人小胡要求支付工资,小胡表示自己只是普通管理人员,不应承担责任。员工们则认为小胡作为负责人应有所作为,解决工资问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员工们不知该如何维权,也不确定小胡是否要担责。

案情分析:

1、工资被拖欠,公司首先应承担支付责任。小朱、小李等员工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
2、若小胡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且公司恶意拖欠工资是因其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等过错行为,小胡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若小胡只是普通管理人员,在正常履职范围内不存在故意拖欠工资行为,一般无需担责。若公司存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情形,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相关负责人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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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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