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申请劳动仲裁要
未休年假工资,遵循“谁主张,
谁举证”。
劳动者先得证明和单位有
劳动关系与工作时长,像
劳动合同、工资记录、工作证都能派上用场。
2.对于未休年假,劳动者要证明自己有
年假权益,按法律或单位制度算年假天数。
3.若单位掌握考勤、年假审批表等
证据,有责任提供,不提供就得担不利后果。
劳动者可
申请仲裁委让单位提供。
4.劳动者要尽量收集自身能拿到的证据,推动单位交出其掌握的证据。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后离职,他向劳动
仲裁委申请未休年假工资。公司认为小朱已
休年假,无需支付。小朱则坚称自己未休,双方产生争议。小朱提供了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作时间,但对于未休年假情况,他仅能依据法律规定说明自己有年假权益,无法提供其他直接证据。而公司掌握着考勤记录和年假审批表等关键证据却未主动提供。
案情分析:1、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小朱主张未休年假工资,需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工作时间,他已通过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完成该举证。同时他也依据法律说明了自己的年假权益。
2、对于考勤记录、年假审批表等证据由公司掌握,依据法律规定公司有责任提供。公司未提供这些证据,应承担不利后果。小朱可向仲裁委申请,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证据以查明事实。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