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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时间:2026.01.18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031人
律师解析:
1.员工故意或重大过失致损:
用人单位可按合同要求员工赔偿,可从工资扣除赔偿款,但每月不超当月工资20%,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时,按最低工资支付。
2.员工一般过失致损:
通常由用人单位担责,毕竟经营有风险,不能全让员工承担。
3.失误涉及第三方:
用人单位担责后,可依员工过错程度追偿。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公司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出现失误,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公司认为小朱存在重大过失,要求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让小朱赔偿损失,并打算从其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小朱则觉得自己只是一般过失,不应由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可从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若小朱仅存在一般过失,由于经营本身存在风险,不能将所有风险转嫁给员工,通常应由公司自行承担损失。若该失误涉及第三方,公司对外承担责任后,可根据小朱过错程度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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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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