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买房产生多的纠纷就是感情破裂后,房子的分配问题了。两人感情好时,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认为计较太多会伤感情。在恋爱时,一般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该房子就归谁。
2.分手时,如果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且女方也出钱了,那么分手时,房子归男方,男方是要返还女方钱财。这里有个前提,即使女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支付了房屋的全部房款,如果没有证据也很难得到保障。
3.如果房屋是登记在两人名下但产权上未记载份额,双方也没有另外约定房屋的份额,则按照房屋共同共有一人一半。
4.如果房屋是登记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并且约定好了房屋分配比例,则一方需要支付另外一方其支出的首付费用,房屋部分则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但此时双方不属于婚姻关系,而仅仅是同居关系,要是一起购房的话为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损害到自身利益,建议最好事先作出约定。如果有可能的话,也不要在结婚之前就一起购房。更多购房方面的知识,请上律师365网站进行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