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提供相关信息具体的最好问下
社保中心,流程应该是这样的。然后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中间允许有空档,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接着原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再然后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最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可补可不补。如果你觉得麻烦,对符合本办
法规定条件的:首先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可以找一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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