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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交易费用
公募基金交易费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购房提上了大多数家庭生活的日程,很多家庭可能为了子女上学考虑,会买一些学区房或者交通方便的二手房。在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购房纠纷有:过户纠纷、支付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以及承诺未履行的纠纷。由于二手房的交易会更加复杂和多变,因此,广大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应详细考察,慎重决策,并且签订一份条款完备的购房合同,这样,才能欢欢喜喜地安居乐业。
2024-03-05 10: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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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交易费用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私募基金纠纷起诉程序如何规定
起诉程序是指当一方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系列程序。一般来说,起诉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提起诉讼:当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2. 受理立案:法院收到诉讼请求后,会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并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3. 调解阶段:如果双方同意调解并达成协议,案件就会结束。4. 庭审阶段: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组织庭审,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并进行判决。5. 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宣布胜败,并发出裁决书。6. 强制执行阶段:如果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方不履行判决,起诉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以上是一般的起诉程序,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具体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也会因为不同类型的案件而有所不同。具体的起诉程序需要参照当地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私募基金有金融牌照吗
1、金融牌照的受欢迎度目前,受阳光私募关注度较高的是公募基金牌照和基金销售牌照,因为与私募资管业务相关性高,两者都要向证监会申请;其它如保险、期货类牌照,私募涉水较少。金融牌照具有不少优势,但取得的难度很高,一些想要拓展业务的私募希望通过申请、参股、收购等方式获取牌照,但这个过程非常复杂,对资金实力、软硬件设施、风险把控等多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以公募基金牌照来说,根据2013年颁布的《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私募证券基金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要求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且最近3年证券资产管理规模年均不低于20亿元,并且在资管经验、业绩表现、合规、协会会员等多方面都有详细的要求。2、私募申请金融牌照面临的困难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资质,二是监管层审批,主要是混业经营、公平交易、利益输送等方面的。目前私募申请公募牌照进展很慢,监管层除担心公私募涉嫌利益输送外,还包括私募产品线过多过于复杂,或是创新太多,都存在隐含风险。而通过收购、参股等方式获取金融牌照更加困难。前述上海百亿私募总经理表示,他们收购金融机构的成本非常高。“正常1.8倍左右的PB,我们收购基本上要达到3倍的PB。”尽管困难重重,但都不能影响私募想要向金融牌照进发的热情。陈宏超认为,一些发展时间较长、实力较强的私募已经具备了申请金融牌照的条件,是时候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有哪些职责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风险提示: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确保基金管理人独立运作。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的过程中要履行一定的职责才可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要求具体有哪些?
私募基金是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而基金的管理人一般是基金管理公司,所以私募基金不是法人,而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属于法人。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等等。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如何判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人标准
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本条第(一)、(二)、(四)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条件是什么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条件:1、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2、注册资金要1000万以上。3、至少有三名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4、申请机构具备满足业务运营需要的场所、设施和基本管理制度。【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事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从事私募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请教一下私募基金公司是什么
私募基金公司主要投资于未上市的公司股权,这里的“私募”指的是所投资公司为未上市的“私”有公司。而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向投资者筹集资金进行管理并投资于证券市场(多为公共二级市场)的基金,主要区别于共同基金等公募基金。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兼营证券和股权么
基金业协会在《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问题解答(七)》里明确,对私募管理人经营范围的描述,除了“基金管理”以外,还可以使用“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体现私募基金管理特征、及管理基金类别的相关字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管理对象,根据基金业协会提供的《有关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类型/基金类型”和“产品类型”的说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为: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私募基金股权投资收益分配是怎样的
股权投资基金的市场参与主体主要包括投资者、管理人、第三方服务机构。就收益分配而言,则主要在投资者和管理人之间进行。 股权投资类基金的收益分配通常有固定的模式,基金最终将按照如下顺序进行收益分配: 第一步:预先扣除管理费、托管费和运营服务费等费用; 第二步:返还投资人本金; 第三步:支付各投资人预期基准收益; 第四步:上述分配完成后,如有剩余收益,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按一定比例分配剩余收益。 【法律依据】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募集机构或相关合同约定的责任主体应当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用于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确保资金原路返还。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单位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持有人进行分配。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私募基金募集结束后可以重新申购吗?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为您推荐】北戴河区吴兴区邢台县赵县埔区临漳县现实生活中,很多朋友会选择购买私募基金的方式进行投资,因为私募基金是有一定的流程的,因此私募基金的过程还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很多朋友要问了,如果私募基金募集结束后,可以重新申购吗下面的小编将为你进行详细解答。一、如果私募基金募集结束后,可以重新申购吗从私募基金募集资金到进行投资的过程来看,经历了三个期间:募集期、封闭期和正常申购赎回期,在这三个期间内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的情况各不相同。首先是私募基金募集期,私募基金的募集期一般是1-3个月,在此期间内私募投顾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者在这个阶段只能买入,而不能卖出基金份额,买入的价格是份额净值(1元)。募集期结束,就进入封闭期了,私募基金的封闭期一般是6个月到一年,这时,基金合同已经生效。但在封闭期中,基金不接受投资者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的请求,这段时间内投资者既不能买入也不能卖出基金份额。封闭期结束,基金可以同时接受申购与赎回,这就进入了正常申购赎回期,投资者可以根据基金的份额净值进行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而私募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时间则是完全由私募决定的,具体的还需要咨询对应的私募。二、私募基金募集期是多久从私募基金募集资金到进行投资的过程来看,经历了三个期间:募集期、封闭期和正常申购赎回期,在这三个期间内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的情况各不相同。(一)是私募基金募集期,私募基金的募集期一般是1-3个月,在此期间内私募投顾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者在这个阶段只能买入,而不能卖出基金份额,买入的价格是份额净值(1元)。(二)募集期结束,就进入封闭期了,私募基金的封闭期一般是6个月到一年,这时,基金合同已经生效。但在封闭期中,基金不接受投资者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的请求,这段时间内投资者既不能买入也不能卖出基金份额。(三)封闭期结束,基金可以同时接受申购与赎回,这就进入了正常申购赎回期,投资者可以根据基金的份额净值进行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而私募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时间则是完全由私募决定的,具体的还需要咨询对应的私募。另外,私募基金募集完毕之后,是可以继续申购的,投资者可以根据该基金的开放日期进行申购。三、基金募集期、封闭期和存续期的区别所谓基金募集期就是从基金的招募说明公告开始到基金成立为止,这其实也可以说是基金的发行期。在此期间基金会通过直销、代销机构或银行进行基金的销售。在基金募集期投资者只能买入基金,也就称为基金认购,投资者认购基金的价格是按基金份额净值算(即1元)。基金的认购份额数量会有一定的限制,如果提前达到份额数,基金的募集期可以提前结束,募集超过了份额限制数量就不能被确认;如果募集的规模没有达到预先公告说明的规模,则该基金不能成立。基金的募集期一般是1到3个月不等。基金募集期结束够就进入基金的封闭期,在基金封闭期,投资者不能对基金进行申购和赎回。在基金封闭期的后期一般也是先开放基金申购,投资无法立刻将基金变现。基金封闭期一般也不超过三个月。基金封闭期结束后,投资者就可以对基金进行正常的买入和卖出,也就是基金的存续期。此时的基金买入就称为基金申购,其基金价格与基金认购时不同,是按照当天的收盘价计算的。封闭式基金存续期国家规定是至少5年,一般比较常见的是10-15年,基金存续期满后可以延长。开放式基金存续期只要基金持有人认可基金的运作就可以长期持续下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私募基金公告未成立的原因是什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基金形式最近在我国,金融市场经常出现“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指的是相对于我国在监管的政府部门,而不是具体的投资者向公众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是一个非公开,私人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的集体投资。主要有2种方式,一种是基于契约型基金的契约型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后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二、什么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成立公告是否是必须的。所谓私募基金,指的是非公开方式,为一小部分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基金。由于私募股权基金的销售和赎回,是通过基金经理和投资者私下协商的,因此它也被称为募集资金的具体对象。与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和其他公开发行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非常鲜明的特点,正是这些特点使得它成为一个公募基金无法比拟的优势。三、私募基金未成立公告可不可以1、首先,私募股权基金通过非公开募集资金。在,共同基金和养老基金等公共基金,一般通过媒体广告吸引客户,并按照相关规定,私募基金不得使用任何媒体进行广告宣传,参与者主要通过获得所谓的“投资可靠来源”,或直接知识基金管理的形式加入。2、其次,在对象上,私募基金的对象只不过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圈子是小而不低的门槛。如在,对冲基金,参与者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参与进来,最近两年个人年收入至少超过20万美元;如果家庭的名义,近两年的家庭收入至少在30万美元以上;如果是以机构的名义,其净资产至少在100万美元以上,人数也相应的限制。因此,私募股权基金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的投资目标,更像是中产阶级的投资者量身定制的投资服务产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产权交易农村房屋宅基地是否可以买卖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受房价或者其他原因的影响,总有人无视法律规定,暗地里交易,擅自与他人签订合同购买宅基地使用权。从表面看来,购房者占了很大的便宜,但是由于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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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07 13:51:02
你好,购房合同约定逾期交房违约条款了吗?
问题:我买的房子逾期5个月了还未交房?
钱威律师
2024-05-07 01:46:44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农村自建房四年了,漏水严重?
吕美亮律师
2024-05-07 10:43:03
保留证据。房屋漏水,首先应拍照保留证据。 确定漏水责任人。房屋漏水与房屋结构、防水处理、排水系统等有关,术业有专攻,所以我们应找专业人员对漏水进行检查,判断漏水原因,确定漏水责任人。确定责任人后,我们就可以要求物业、开发商或者邻居赔偿了。 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方式主张赔偿
问题:我家房子包工包料,现在四年了,房子漏水严重?
刘阳律师
2024-05-06 14:16:19
你好!你有什么法律问题?
问题:公租房是公共建筑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06 16:25:09
房产所有人是你儿子的,他有权处理。现在你只能向你儿子主张。
问题:我们出资买了一套房子,写的儿子的名字,儿子趁我们不在卖掉了,我们可以要回来吗?
樊乐乐律师
2024-05-05 11:56:56
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一定风险。以下是一些建议: 1.?尽力寻找相关人员:尝试通过各种途径寻找原土地产权人的妻子和儿子,以便协商解决土地过户问题。 2.?明确告知买家风险:在卖房时,将土地产权的情况如实告知买家,让他们充分了解潜在的问题,并在合同中明确相关责任和风险承担。
问题:我买房子是带的集体土地,房子过户我名下了,买房的人怕房子以后动迁?
钱威律师
2024-05-04 02:24:42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我跟男朋友2月份领证,3月份买房付了首付,房产证上是两个人名,现在离婚的话女的能分到吗?
刘阳律师
2024-05-02 15:28:44
你好!轻者行政处罚,重者涉嫌刑事犯罪。
问题:我的执照没有买卖西地那非凝似物,我买卖了应该怎么办?
刘阳律师
2024-05-01 14:02:13
你好!个人所得税是由卖方交的。
问题: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他属于继承,办理房产证时需要交继承费(个人所得税),这个税属于买房还是卖方交?
吕美亮律师
2024-04-30 16:21:12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不额外支持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问题:合同中有20%的违约金一说,现在不想买了,定金也已经交到房主那里,定了房子,我这里通过二手房中介?
吕美亮律师
2024-04-30 16:21:12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不额外支持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问题:合同中有20%的违约金一说,现在不想买了,定金也已经交到房主那里,定了房子,我这里通过二手房中介?
吕美亮律师
2024-05-07 10:43:03
保留证据。房屋漏水,首先应拍照保留证据。 确定漏水责任人。房屋漏水与房屋结构、防水处理、排水系统等有关,术业有专攻,所以我们应找专业人员对漏水进行检查,判断漏水原因,确定漏水责任人。确定责任人后,我们就可以要求物业、开发商或者邻居赔偿了。 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方式主张赔偿
问题:我家房子包工包料,现在四年了,房子漏水严重?
吕美亮律师
2024-05-06 16:25:09
房产所有人是你儿子的,他有权处理。现在你只能向你儿子主张。
问题:我们出资买了一套房子,写的儿子的名字,儿子趁我们不在卖掉了,我们可以要回来吗?
钱威律师
2024-05-04 02:24:42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我跟男朋友2月份领证,3月份买房付了首付,房产证上是两个人名,现在离婚的话女的能分到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07 13:51:02
你好,购房合同约定逾期交房违约条款了吗?
问题:我买的房子逾期5个月了还未交房?
钱威律师
2024-05-07 01:46:44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农村自建房四年了,漏水严重?
刘阳律师
2024-05-06 14:16:19
你好!你有什么法律问题?
问题:公租房是公共建筑吗?
樊乐乐律师
2024-05-05 11:56:56
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一定风险。以下是一些建议: 1.?尽力寻找相关人员:尝试通过各种途径寻找原土地产权人的妻子和儿子,以便协商解决土地过户问题。 2.?明确告知买家风险:在卖房时,将土地产权的情况如实告知买家,让他们充分了解潜在的问题,并在合同中明确相关责任和风险承担。
问题:我买房子是带的集体土地,房子过户我名下了,买房的人怕房子以后动迁?
刘阳律师
2024-05-02 15:28:44
你好!轻者行政处罚,重者涉嫌刑事犯罪。
问题:我的执照没有买卖西地那非凝似物,我买卖了应该怎么办?
刘阳律师
2024-05-01 14:02:13
你好!个人所得税是由卖方交的。
问题: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他属于继承,办理房产证时需要交继承费(个人所得税),这个税属于买房还是卖方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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