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完购房合同之后,倘若出现了约定或法定的终止合同情况,那么房屋是可以予以退还的。
依据我国颁布的《商品房屋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明确条款来看,商品房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若买受人受到质疑认为其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则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重新检验。
经过严格的检验程序,如果确实证实主体结构存在质量缺陷,那么买受人将有权利要求退房;
同时,对于由此给买受人带来的经济损失,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也明确指出,当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通过协商来解除合同。
同时,当事人还可以自行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具体原因和条件。
一旦这些解除合同的原因和条件得以满足,解除权人便可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力。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