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当
劳动合同历经三次到期,而用人单位不予
续签时,这便属于应当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范畴。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倘若用人单位不进行续签,那就属于
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此时,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照
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支付
赔偿金。经济补偿是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为依据,每满一年就向劳动者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若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若不满六个月,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