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了多种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形。这些情形主要是因纠纷性质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不适合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这属于单位内部住房管理问题,不在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应按单位相关住房制度处理。
2.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是与社保经办机构的行政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3.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需按相关鉴定程序处理。
4.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的纠纷,因形成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应按民事法律处理。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的纠纷属一般民事雇佣范畴,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法律分析: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本质是单位内部住房管理问题,劳动仲裁不受理该类纠纷,其应通过单位内部途径解决。
(2)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属于劳动者与社保经办机构的行政争议,不在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内,需通过行政途径处理。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有异议的纠纷,应按照相关鉴定程序解决,而非申请劳动仲裁。
(4)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形成的是雇佣关系,并非劳动关系,二者间的纠纷不适用劳动仲裁。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属于一般民事雇佣范畴,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提醒:遇到纠纷时,要先判断是否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若不确定,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若遇到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应与单位协商解决内部住房管理问题,而非申请劳动仲裁。
(二)当出现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时,需按照行政争议的解决途径,与社保经办机构沟通或通过行政复议等方式处理。
(三)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有异议,要遵循相关鉴定程序来解决。
(四)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有纠纷,可依据双方的雇佣协议,通过协商或民事诉讼解决。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有纠纷,按照一般民事雇佣关系,可通过协商、调解或民事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属单位内部住房管理问题,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2.劳动者请求社保经办机构发放社保金的纠纷,是与社保经办机构的行政争议,不在劳动仲裁范围。
3.对劳动能力或职业病鉴定结论有异议,按相关鉴定程序处理,不适用劳动仲裁。
4.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纠纷,是雇佣关系,非劳动关系,不能仲裁。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纠纷属一般民事雇佣,不属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结论:与公有住房转让、社保金发放、鉴定结论异议、家政服务、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相关纠纷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解析:法律明确规定了这几种情形无法进行劳动仲裁。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属于单位内部住房管理事项,劳动仲裁不予处理;劳动者请求社保经办机构发放社保金的纠纷,属于和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的行政争议;对劳动能力或职业病鉴定结论有异议,需按特定鉴定程序解决;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是雇佣关系,并非劳动关系范畴;个体工匠和帮工、学徒之间纠纷属于一般民事雇佣。若遇到其他劳动纠纷不知如何处理,或对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可联系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