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合同到期时,公司具备决定是否续
签合同以及是否调整
工资的权力。
倘若公司不增加工资却维持原有待遇并提出
续签,在符合法律
法规的范围内,这属于公司的自主经营决策。
从员工的视角来看,倘若对工资感到不满且不想续签,在此种情形下,若员工主动不续签,通常是无法获得
经济补偿金的,除非公司存在《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像未依法缴纳
社保等)。
倘若员工希望继续留在公司,可尝试与公司就工资待遇问题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公司依旧维持原待遇或者降低待遇并提出续签,而员工不续签的话,
劳动关系就会终止。
总之,公司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拥有自主决定的权利,员工需依据自身需求以及法律规定来考量是否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