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雇佣的工人致人受伤,责任承担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要是工人在从事雇佣活动时致人损害,实际施工人作为雇主就得承担赔偿责任。这里说的雇佣活动,就是干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就算工人的行为超出了授权范围,但只要表现形式是在履行职务,或者和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也会被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要是实际施工人没有相应资质,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那他们就得和实际施工人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有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时,因为安全生产事故受到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接受发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就要和雇主一起担责。
如果工人是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他人受伤,那工人要和实际施工人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可以向这个工人追偿。在这种复杂的责任认定里,大家得清楚各自的责任范围,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