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劳动合同中地址更改事宜与
劳动者拒绝签署所引发之
赔偿问题,须依据具体情形分别判断。
假如变更之后的工作场所给劳动者带来了严重并且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例如工作成本大幅度上升以及生活条件极度不便利等等,同时用人单位又不能提供充足的
证据来表明其这种变更提议具有正当性和必要性的话,那么此时倘若劳动者拒绝签署新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若选择解除原有的
劳动关系,则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
至于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应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
基本工资的作为补偿标准。
对于满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视为一整年进行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年时间来计算并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补偿。
员工基本工资是指在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到期或终止前的前12个月内所取得的平均收入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