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走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二)准备起诉状,写清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例如支付拖欠工资及利息等)、事实与理由(说明工作情况和工资拖欠事实)。
(三)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
(四)携带上述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通常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