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未签署相关雇佣合约的情况下,
工资能否进行当面结算支付并没有明确定义的法律条例进行约束。
然而,根据一般的法律原则,企业方有义务遵守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将员工的工资支付到位。
这个周期可能按照月份、每周或者每日等长度来设定。
在此基础上,倘若并未就同等问题做出明确的约定,那么员工便有权要求企业方尽快且全额地向其支付应有的劳动所得。
实际上,如果经过双方的友好协商达成了共识,完全可以采用当面结算的方式支付工资。
然而,若是协商无果并且企业方未能依照约定时间支付工资的话,员工可以考虑通过
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或者向劳动
仲裁委员会提出
申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总的来说,虽然双方
未签订劳动合同,但这并不影响员工争取得到应有薪资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