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
医疗期间
合同期限即将届满的情况,法律明确规定劳动
合同有效期应延续至医疗康复结束为止。
这即是我们所说的“医疗期”,即在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损伤而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时间内,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其
劳动合同。
鉴于此,依据现行
法规,雇主在此期间无权接触劳动合同。
若雇主违反规定终止合同,则员工有权主张合同持续有效或是索取相应的
赔偿金。
关于医疗期的具体时长,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以及在当前公司的服务年限来决定。
通常而言,对于实际工作年限不足十年且在现公司服务年限不满五年的员工,医疗期为三个月;工作年限满五年后,医疗期方可延长至六个月。
对于工作年限超过十年但低于十五年且在现公司服务年限未满十年的员工,医疗期为九个月;工作年限满十五年后,医疗期可延长至十二个月。
至于工作年限超过二十年的员工,医疗期则可长达二十四个月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