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报告的发布周期通常设定为不超过 60 个自然日,如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至 90 个自然日。
当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接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将从其所设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选取 3 位或 5 位相关领域的专家,共同组建专家团队,并依据专家团队的专业判断给出鉴定意见。
随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根据专家团队的鉴定意见,最终形成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性文件。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发布期限可能需要延长。
如果您对于工伤鉴定的结果持有异议,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的 15 个自然日内,您有权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
重新鉴定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