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工伤责任的明确与划分,其关键标淮及依据源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
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
普遍来看,只要雇员在工作时间,在其工作地点上因为工作而受到了意外损害,通常都会被认定为工伤,在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要担负起主要的责任。
然而,若雇员是由于
故意犯罪、酗酒或吸毒、自我伤害甚至自杀等行为造成的身体损伤或死亡,则不宜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不需要对此负责。
对于某些特定的状况,例如在雇员
上下班的路上,如果他们遭受了并非出自他们
主要责任的交通意外或者城市轨道交通、长途车、火车等事故带来的伤害,亦可能会被视为工伤范畴。
总而言之,工伤责任的界定焦点主要集中在对“工作原因”以及“并非雇员本身应负主要责任”的判断上,具体情况与相关
证据将被综合考虑,最后的裁定权限属于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