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产生之后,通常情况下,必须首先经过
劳动仲裁程序,才能够进一步
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
仲裁乃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前置程序。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规定,当
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之间所产生的
劳动争议纠纷时,应当首先向所属地区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此举旨在在进入
诉讼阶段之前,通过仲裁途径,以更为高效且便捷的方式来解决一部分争议问题,从而有效缓解法院的诉讼压力。
然而,如果对于仲裁裁决结果持有异议,则可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用人单位存在
拖欠或未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等行为时,劳动者有权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总而言之,在一般情况下,未经劳动仲裁程序,不得直接进入诉讼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