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般的角度来看,当
工伤员工在经过治疗之后其受伤状况已经相对稳定并且对其劳动能力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影响,那么他/她就有资格进行劳动能力方面的鉴定工作。
这种鉴定通常会在病患出院之后,他/她的伤势稳定下来,以及
停工留薪期限结束(这一期限通常不会超过十二个月)之时提出申请。
至于具体的
申请日期则需要根据病人的伤势康复状况来确定。
例如,针对骨折类型的伤势而言,若在手术后没有出现任何功能障碍,大部分病人会在出院三个月后申请鉴定;而对于颅脑损伤类型的患者来说,常常会选择在六个月左右提出鉴定的申请。
但请大家务必注意,提出
劳动能力鉴定的请求必须要向设立在当地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同时还须提交与
工伤认定决策和
员工工伤医疗相关的所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