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不知情,我们和甲方公司合作加盟,我们出资,甲方运营管理,就是托管联营我们不参与公司实际运营和管理,但是公司公章是甲方统一管理的,甲方把他们公司的一个员工的社保挂在我们公司名下,在21年的时候出了工伤认定到我们公司了,但实际员工跟我们没有实际用工关系,他们是我们不知情的社保挂靠而且出了工伤后又利用职务便利补了劳务合同,工伤认定后,认定书的领取是甲方安排了一个他们公司的员工,用我们的公章盖了个委托书让他直接去领的,我们完全不知情,直到2025年7月甲方公司跑路才知道,这个我们能推翻工伤认定吗
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复杂,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工伤认定是基于劳动关系和工伤事实来进行的,如果你们公司与该员工不存在实际用工关系,那么理论上这个工伤认定是可以被重新审视的。你们可以先收集证据,证明你们与该员工没有实际的劳动关系,比如没有实际的工作安排、工资发放记录等。然后,可以向做出工伤认定的部门提出异议,要求重新审查。在提出异议的过程中,要详细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证据。如果对方不接受异议,你们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和沟通记录,这对于后续的法律程序是非常重要的。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3-19 00:15: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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