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倘若
私营企业主在毫无合理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解雇员工,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向被解职员工支付
经济赔偿的责任。
这个
赔偿金额是根据被解雇员工在目前供职企业中的服务年限来确定的,通常来讲,每年的
工龄就可以换算为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
经济赔偿金。
对于服务年限超过半年但不足一年的员工来说,经济赔偿金会以一整年来计算,而对于那些服务年限低于半年的员工,则会得到半个
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更进一步说,如果这次解雇行为被认定为非法
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企业主所必须承担的责任就是向被解雇员工支付两倍于正常
经济补偿标准的
赔偿金。
除此之外,若事先未以
书面形式通知被解雇员工并给予离职期,还需额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的薪资报酬。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
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高于该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进行计算,同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也不得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