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时效通常为自事故伤害事件或被确诊、评定为
职业病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之内,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的
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
工伤认定申请。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提出申请,那么
工伤职工或其
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则有权在事故伤害事件发生之日或被确诊、评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之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六十个自然日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确立决定,同时以
书面形式通知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以及该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
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形下,经过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申请时限可适当予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