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员工常泛指那些已经达到了法定
退休年龄而重新受雇于原公司的人士。
鉴于这些员工与用人单位所建立的关系并非传统意义上的
劳动关系,而是属于劳务性质的范畴,因此在辞退这部分员工时,是否应予以经济上的补偿,主要取决于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
劳务合同中是否对此有所明确规定。
若劳务合同中有相关条款,那么便应当严格依照该条款执行;反之,若未作任何约定,那么通常情况下并不存在法定的
经济补偿义务。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务合同时出现了
违约行为,给返聘员工带来了实质性的
经济损失,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原则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具体的补偿或
赔偿金额,必须结合各方的协议内容及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谨慎评估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