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由于企业运营状况不佳导致部分员工不得不离职之际,这一现象常被称之为“
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职工陷入过错和不当行为,此时公司可以单方面采取措施,宣布其终止合同。
反过来,如果因为公司运营低迷从而导致业务无法继续维持,那么,公司就有权利因法定
法规所规定的某些严重外部环境变化,使
劳动合同无法再继续执行下去,进而解除与员工之间的
劳动关系。
在此种情况下,公司应当提前告知员工有关事宜,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这些
被迫离职的员工支付
经济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依据员工在原单位担任职务的时间长度来决定。
具体来说,每年为一期,每满一年就需向员工支付相当于一个
月工资的金额作为补偿;如果服务期限大于6个月但未满整整一年的,则将这段时间视为一年进行折算;对于任职期限不足半年的,公司只需给予不足半个月工资的
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