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因公司迁移地点与现址相隔甚远以致员工无法再继续履行
劳务合同时,其是否有资格获取
经济补偿须依照特定情境进行判断确认。
一般而言,若迁移距离超越了合理可接受的工作通勤范围,此时员工选择辞去原本
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应对该员工在公司内部所累积的
工龄给予相应的
经济赔偿。
赔偿金额按员工在本单位从事劳务工作的年限依次计算。
即每满一年,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相当于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作为
赔偿。
对于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则按照一整年来计算;而对于工作年限未达六个月的员工,公司应向其支付半月工资的标准的经济补偿。
所谓“月工资”,系指
劳动者在劳资
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长达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
然而,若公司迁移地址虽发生变化,但仍然在合理的工作通勤范围之内,在此情况下,若员工自主决定放弃前往新址上班,那么他们很可能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