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实施改制并终止与员工签订的
劳动合同时,通常情况下,都须征得相关
当事人的书面认可。
这一做法旨在确保全体
劳动者能够充分了解自身权益以及在此过程中所享有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从规范的法律视角出发来看待这一问题,只要解除程序依照现行的法律
法规及劳动合同中的规定进行,即包含了事前通知、给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等要素,并且劳动者已通过签署文件予以明确表示赞同,那么这样的解除行为便可视为合法有效。
然而,若用人单位未能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行事,即使已经获得劳动者签字确认,同样存在将被判定为
违法解除的可能性。
举例说明此类情况,如未按规矩履行提前告知义务、以及未依法全额支付
经济赔偿金等。
因此,我们在评价用人单位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并与劳动者解除
劳务关系这一行为是否合法时,不仅要重视当事人的签字与否,更应审慎考虑到解除的手续和依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